「評鑑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管制業務」專區
壹、辦理緣起
為提升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管制業務執行之效能,激勵地方地用同仁工作成效及士氣,本署於114年7月3日訂頒「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管制業務評鑑及補助獎勵要點」,建立中央主管機關評鑑機制。期透過常態性辦理評鑑作業肯定地方政府同仁優異表現,本署將依評鑑結果對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編定管制業務進行督導改善,持續精進有關法令之執行,並從實務面回饋未來國土計畫應經申請同意制度設計之參考。
貳、評鑑對象
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管制業務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參、113年度評鑑作業辦理成果
一、評鑑計畫
113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管制業務評鑑計畫
二、有關會議
| 時間 | 會議名稱 | 備註 |
| 114.5.7 | 113年度評鑑作業說明會 | 議程、簡報、會議紀錄 |
| 114.9.26 | 評鑑審查會議 |
開會通知單及議程 |
| 114.12.12 | 頒獎典禮暨交流分享座談會 | 開會通知單及議程 桃園市政府簡報 新竹市政府簡報 |
三、評鑑小組委員
歐主任秘書正興(召集人)、林副總工程司佑璘(副召集人)、廖組長文弘、蕭委員輔導、張委員梅英。
四、評鑑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