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受災戶如何辦理建購修繕優惠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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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受災戶如何辦理建購修繕優惠貸款? 答:為協助受災戶解決居住問題,本部辦理下列二種貸款利息補貼,由受災戶按需求擇一申請: (一)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最高為350萬元,償還年限20年,寬限期(繳息不還本)最長5年,利率按中華郵政儲金二年期定儲利率減0.533%計息(現為0.592%),本貸款不得與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之重建重購賑助重複申請。 (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最高150萬元,償還年限15年,寬限期(繳息不還本)最長3年,利率按中華郵政儲金二年期定儲利率減0.533%計息(現為0.592%)。 *預定98年8月24日公告,9月1日金融機構受理申請。 申請貸款時,借款人得檢具受毀損自有住宅所有權證明、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房屋毀損受災證明等文件向土地銀行、華南銀行、合作金庫、彰化銀行、臺灣銀行、第一銀行、高雄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及各農漁會信用部申辦貸款。 |
註:
1.受災戶須保留受災證明,方得擇其一申請以上補貼項目。
2.租屋、建購修繕優惠貸款問題請洽專線1957,或洽各縣市政府聯絡電話如下:各縣市政府聯絡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