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通報表、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明細表、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表、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危險標誌(黃色危險標誌)、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危險標誌(紅色危險標誌)
內政部98.3.12台內營字第0980800729號令訂定發布
內政部99.4.29台內營字第0990802619號修正「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通報表」、「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明細表」、「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表」,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112.5.3台內營字第 11208050571 號令修正「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危險標誌(黃色危險標誌)」、「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危險標誌(紅色危險標誌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