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湳湖暫定重要濕地」經評定後不列為重要濕地,並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108.11.22台內營字第1080820256號公告
主旨:「大湳湖暫定重要濕地」經評定後不列為重要濕地,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濕地保育法第11條規定及行政院108年11月7日院臺建字第1080102556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大湳湖暫定重要濕地」評定結果。
二、本案重要濕地分析報告書可至「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網站」查詢。
內政部108.11.22台內營字第1080820256號公告
主旨:「大湳湖暫定重要濕地」經評定後不列為重要濕地,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濕地保育法第11條規定及行政院108年11月7日院臺建字第1080102556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大湳湖暫定重要濕地」評定結果。
二、本案重要濕地分析報告書可至「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