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正澄清 「護道安 林蔭大道剃光頭」與事實不符
有關今(30)日中國時報報導「修法護道安林蔭大道剃光頭」。對此,營建署嚴正澄清,非事實。目前正進行修正的「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修正草案(以下簡稱本規範),是考量市區路口栽種之「灌木、草花」若高度過高,將會影響駕駛人行駛中的視線,不易發現有等待要過馬路的民眾、機車或自行車,而造成道路意外事故的發生。
因此,營建署在今(112)年陸續邀集交通部、縣市政府及專家學者就「如何提升路口行人可視性」、「保持交叉路口良好視距」等議題來進行研商。
營建署最後表示,本規範的修正尚在研議中,是希望能就交叉路口停止線25公尺範圍內,其所種植的灌木、花草的高度應低於0.5公尺,避免造成駕駛人的視線阻擋及不必要的事故發生,並強調透過有系統及規劃的植栽配置與合宜管理,是可以同時兼顧道路環境景觀與安全。也再次重申,本次是針對沒有明顯主幹及屬於叢生狀態的灌木來進行管理方式的討論,並非規定路口不能種植喬木,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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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道路工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