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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道路品質1.0原有工作項目持續推動 2.0計畫增加精進人行環境 加速提升行人安全

有民意代表針對前瞻基礎建設-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就績效考評指標部分,認為刪除管線地下及共(線)溝整合與建制評標準部分應予以檢討。營建署澄清回應,有關纜線下地工作仍持續配合人行環境改善推動,並非單獨推動,且纜線下地工作需由地方政府及管線單位的共同合作及配合,因此未再列為單一指標,而併入其他指標作為工作項用,目前提升道路品質計畫2.0仍持續補助地方政府配合人行環境改善辦理纜線下地,改善會更具效果。

2.0計畫新增維護公共通行權及人本交通教育等指標,擴大執行效益

營建署表示,提升道路品質2.0計畫,在1.0基礎下再增加維護公共通行權及人本交通教育宣導作業、路側停車完善規劃及公有土地活化改善等新指標,希望打造更為人本友善的用路環境。

纜線下地應考量人行環境及街道環境逐步推動

營建署指出,有關纜線下地工程的施作,需考量道路寬度、兩側公共設施帶空間、變電箱體所需空間、公共管線下地埋設空間及配置等因素,經全面性評估後,方適合推動,而且在顧及市容景觀的同時,要優先注重公共安全,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後續營建署將持續督促地方政府來辦理相關纜線下地改善工作。

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已經改善無障礙人行道約572公里 未來將持續提昇行人安全與道路品質

營建署最後表示,本計畫自 106年9月執行至今,全臺已核定約2,200件道路品質工程補助案,完成約1,700件,累計改善無障礙人行通行長度約572公里,改善道路品質長度超過811公里,公共通行障礙排除約1,723處,綠化面積83,460平方公尺。在前瞻基礎建設政策的引導下,包含車道廋身、停車管理、管線下地以及公共設施帶建置等具體措施,持續優化及增加國內友善人行空間,以建立安全、舒適的步行環境,供民眾通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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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道路工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