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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核發系統教育訓練 將於8月23日起在臺東縣等地方辦理

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以下簡稱城鄉分署)建置公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核發系統,111年5月啟用至112年7月已完成核發7,434件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平均每月約為495件。城鄉分署為持續精進相關業務同仁操作技能及擴大使用效益,訂於112年8月22日至23日、24日及25日、28日及29日分別於臺東縣、雲林縣及彰化縣辦理教育訓練。

核發系統可輔助行政品質及效率提升

城鄉分署表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由各鄉鎮市公所核發,多數縣市仍以作業人員透過紙圖套疊地籍圖與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圖進行圖資判釋,但紙圖經年累月長期使用會有變形、磨損或破損情形,導致人員判讀解釋難度提高,易發生誤判情事。因此,城鄉分署應用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公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核發系統,將圖資數位化後,以網路介面進行圖資平移、套疊作業,以輔助行政效率及作業品質之提升。

透過行政流程更新地籍及都市計畫圖資

城鄉分署指出,當民眾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時,地籍資料與地政主管機關資料必須一致,為達到資料同步更新,城鄉分署與各地方政府地政機關合作,由地政主管機關提供每日地籍異動資料,透過程式轉換更新,使申請人於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時可用最新地籍資料提出申請;另為滿足系統內都市計畫圖為最新發布實施之圖資,都市計畫主管機關須於發布實施前按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上傳,使民眾於申請時,核判人員可應用即時圖資進行判釋,核發使用分區相關所需資料。

持續推動公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核發系統

城鄉分署指出,目前已有彰化縣、臺東縣及雲林縣等縣市,所屬合計61鄉鎮市公所導入「公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核發系統」,對於部分因預算不足,尚無法自行建置資訊系統的縣市,將持續推動核發系統,提升全國使用分區證明核發作業行政品質及效率。

單位主管:林分署長秉勳
聯絡電話:02-2772-1350
發稿單位: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