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表示,本署道路組組長於今(14)日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規定,其職務當然停止,後續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單位主管:莊棋凱 主任 聯絡電話:02-8771-2376發稿單位:公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