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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周邊人行改善被列後段班 藍6縣市喊冤 營建署:校園學區交通改善是民眾殷切期待,請縣市政府積極面對

內政部營建署本月(7)日發布截至6月6日止全國提報改善計畫之最新執行現況,其中7縣市提案率未過半,包括位於北台人口密集之都會地區之臺北市(提案率27%)、新北市(提案率12%)、桃園市(提案率28%)、宜蘭縣(提案率25%)及東部的臺東縣(提案率10%)與花蓮縣(提案率13%)以及離島的金門縣(提案率4%)。內政部營建署指出,此 7縣市列管總案件數為234件,總提報案件僅35案,面對轄內學區交通改善的處理情形應積極提報改善計畫,以符合民眾對於通學路廊及人行安全的期待。

解除列管需符合規定

內政部營建署為加速執行「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自今年初已多次召開會議,邀集各縣市辦理提案說明,並針對無經費需求及要求解除列管之計畫工程,應具體說明原提案內容及現階段無須改善原因,並檢附如直轄市、縣(市)政府之工務、教育單位、鄉(鎮、市、區)公所、學校等相關權責單位確認之相關文件,再由教育部函請內政部營建署解除列管,無具體說明者不應自行認定解除列管,經上述程序確認後,未來縣市政府不得向中央提出此列管案件之經費協助。

如目前列管中的案件,屬地方政府自行編列經費及改善者,解除列管也應符合相關解列程序,包含應詳附改善前、後之現況對照表,包括號誌、標誌、標線及硬體設施等改善成果,不應於中央尚未確認改善狀況前,就自行以一紙公函說明就認定已解除列管。

內政部營建署最後提醒,請未提案之縣市政府儘速提案,已提解列之縣市政府依程序及規定來完成解除列管。

單位主管:張之明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797
發稿單位:道路工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