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嚴正聲明,安全無可取代,不要為了大巨蛋剪綵,對遠雄公司放水,犧牲安全
有關柯文哲市長今(15日)早在臺北市議會批評內政部拖延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變更審查進度的說法,內政部營建署指出,本案去(110)年4月向台灣建築中心提出申請,臺北市政府遲至今年3月24日才明確說明同意修正將地面層及地下一層同時認定為避難層,期間,遠雄又向消防署申請大巨蛋免設排煙設備,至今未能釐清審查委員對現場試驗計畫作業程序及試驗有效性的疑慮,柯市長有時間指責內政部,為何一直不面對遠雄變更後應對市民公共安全該負起的責任去做改善,只會要求內政部加速核發許可。
大巨蛋案於內政部同時有排煙模擬及防火避難二項認可申請案,涉有相同處所之排煙設計,涉及大巨蛋體育館人員之避難安全,二項審查之建築設計、消防排煙設備之設置應一致,才不致發生核定內容相互衝突之情形。目前排煙模擬部分尚未審查通過,自無法就包含園區全部建築物之防火避難性能設計核發認可。臺北市政府應督促遠雄遵循法規標準,以保障建築安全的前提,共同依法制程序為維護市民安全把關。
營建署嚴正聲明,安全無可取代,不要為了大巨蛋剪綵,對遠雄公司放水,犧牲民眾安全及國家社會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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