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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下週一(1/18)再次開放申請3週 把握機會!

營建署109年度依照蔡總統政見擴大辦理住宅補貼,繼109年度8月4日至8月31日第1次受理申請後,第2次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時間自110年1月18日至2月5日,請有租金補貼需求的民眾把握機會!

擴大補助對象且更加便民

營建署表示,為落實擴大辦理租金補貼之政策,109年放寬所得標準,從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放寬為2.5倍,戶籍地也不用再跟租屋地相同縣市,並首次開放第2次受理申請作業!

租金補貼金額再分級 每月最高補貼5,000元

營建署表示,因納入去年單身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20至40歲的單身青年,租金補貼金額依地區、是否單身及單身者之年齡調整為7種補貼級距(如附表)。

附表 109年度租金補貼金額表 (單位:新臺幣)
直轄市、縣(市) 租金補貼金額(每戶每月)
單身且未滿四十歲者 單身四十歲以上者,或非單身者
臺北市 4,000元 5,000元
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市、新竹縣 3,200元 4,000元
臺南市、高雄市 2,600元 3,200元
臺灣省(不含新竹市、新竹縣)、金門縣、連江縣 3,000元
備註:
  1. 單身青年,指申請租金補貼時未滿四十歲,且無其他家庭成員者。
  2.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另訂有其他申請標準之補貼金額者,依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資料為準。

租金補貼第1次申請案符合資格但未補貼者,可把握此次機會重新申請

109年度第1次租金補貼計有12萬餘戶提出申請,營建署表示,109年租金補貼計畫戶數12萬戶,第1次分配10萬戶、第2次分配2萬戶,因政府資源有限,審核通過的戶數超過該直轄市、縣(市)計畫戶數時,須進行評點,評點分數較高者優先獲得補貼。

營建署提醒,第1次受理申請作業審查結果,地方政府已完成通知,如未接獲審查結果的民眾,請儘速聯繫直轄市、縣(市)政府。另外,第1次受理申請期間有申請且符合資格,但因第1次計畫戶數有限未能列入者,或本次符合申請補助資格者,可善用第2次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期間重新提出申請。

想申請租金補貼的民眾,可於今(110)年1月18日至2月5日受理申請期間內,向租賃地或欲租賃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善用線上申請 減少群聚

營建署呼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強制要求民眾進入洽公場所應佩戴口罩,以落實個人衛生防護。為減少疾病傳染的風險,鼓勵民眾多加利用線上申請方式。

營建署也感謝民眾熱烈支持,第1次受理申請的線上申請比例由108年的11%大幅成長至29%,約為去年3倍,請民眾持續支持。

相關資訊可至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住宅補貼專區」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有專人接聽,服務時間自即日起至今年2月9日,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

發 言 人:陳繼鳴 副署長
聯絡電話:02-8771-2354
單位主管:歐正興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25
發稿單位:國民住宅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