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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科學園區開發案區段徵收土地協議價購會議圓滿完成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協議價購作業為區段徵收法定程序的一環,按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前,應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爰召開本會議。

本次開發案區內土地及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共計735人,因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間,為配合防疫措施控制人數,將協議價購會議增開至5場,以分散出席人數,更加大室內座位距離,並請出席人員配合量體溫、消毒雙手、進入會場全程配戴口罩,以最嚴格的標準進行防疫。

民眾相關權益 逐一完整說明

本次會議計有513位土地及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出席,與會民眾多數贊成辦理本開發案,其中民眾最關心的是地價問題,營建署指出協議價購之土地價格是由該署委請高雄市政府委託不動產估價師依照相關規定辦理查估,查估市價為目前正常市場價格,而非開發後市場期待上漲之價格,其區域條件、各宗土地之土地使用管制、面積大小、形狀、臨路條件、接近商圈或公共設施程度,所以會與民間收購價格有所差異。如本次未能達成協議,未來辦理區段徵收時,會依高雄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徵收補償市價,作為土地所有權人未來領取現金補償及抵價地權利價值換算的依據,至其餘與會民眾詢問自身相關權益問題,該署均詳細說明以解決民眾疑慮。

本次與會民眾因瞭解參與區段徵收,後續可依土地權利價值申請抵價地分配,故於協議價購期間均優先讓售土地改良物予該署,其持有之土地後續參與區段徵收申領抵價地分配,期望能共享科學園區開發後之整體利益。

賡續辦理區段徵收作業 儘速完成科學園區開發

本次協議價購會議後,內政部營建署將賡續辦理區段徵收公聽會及區段徵收計畫書報內政部核定、徵收公告、補償費發放、抵價地申領、核配及囑託登記等作業,而區段徵收公共工程將於完成徵收作業後開工,預計可於114年底前完成抵價地點交作業。

本開發案因位處高雄市西部都會走廊之中心位置,周邊地區具有多所大學院校學術及人力資源等優越條件,可提供充足產業專用區土地聚集高科、南科關聯產業,形成產業走廊,待後續產業進駐後,可達到新市鎮「在地就學、在地就業、在地就養」之在地生活目標,在地民眾希望本署能加速推動科學園區開發,並期待後續科學園區進駐後,促進地方之繁榮與發展。

區段徵收預定工作時程表
工作內容 預定時間
辦理協議價購作業 109年12月
召開區段徵收公聽會 110年3月
協議價購款發放 110年4月-6月
辦理區段徵收公告 (申請領回抵價地) 110年10月
徵收補償費發放 110年11月
公共工程施工 111年7月
抵價地抽籤分配說明會及土地分配 111年7月
公共工程完工與土地點交 114年12月
↑量體溫及雙手消毒措施
↑量體溫及雙手消毒措施
↑協議價購簡報說明
↑協議價購簡報說明
↑土地所有權人意見諮詢1
↑土地所有權人意見諮詢1
↑土地所有權人意見諮詢2
↑土地所有權人意見諮詢2
↑協議價購同意書簽訂
↑協議價購同意書簽訂

發 言 人:陳繼鳴 副署長
聯絡電話:02-8771-2354
單位主管:蘇崇哲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711
發稿單位:新市鎮建設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