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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0年1月1日起,建築物結構用混凝土細粒料應進行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檢測

內政部於109年12月4日以台內營字第1090819334號令定「建築物結構用混凝土細粒料中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檢測及訓練實施要點」之第5點及第6點自110年1月1日生效;爰自110年1月1日起,混凝土供應者應辦理建築物結構用混凝土細粒料中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之自主檢測,且建築物承造人會同監造人於各層樓版申報勘驗時,應檢附前次樓版澆置混凝土用細粒料之建築物結構用混凝土細粒料中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檢測報告書送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備查。

電弧爐碴只能用於非結構性混凝土材料

以回收廢鐵、廢鋼為主要原料,經由電弧爐高溫熔煉製成鋼材過程所產生之爐石(氧化碴與還原碴),依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公告再利用項目,稱為「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僅可作為道路工程之瀝青混凝土與級配料之基層、底層材料、或非結構混凝土材料使用,不得作為建築結構物之混凝土材料。

在實務上,仍偶有「爐碴屋」事件發生,即興建房屋所用之混凝土中,混入未依規定經安定化處理達到符合規定的體積穩定性的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在與水分接觸後產生膨脹反應,致混凝土表面產生爆出的「混凝土青春痘」。因此為避免發生此危害混凝土品質之現象,混凝土供應者應建立完善的粒料品管制度,以維護商譽與消費者權益。

訂定「建築物結構用混凝土細粒料中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檢測及訓練實施要點」

內政部為加強消費者之權益保障,於108年5月2日公告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於第11點增訂賣方保證建造預售屋不含有「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並考量在無國家標準檢測方法前之檢驗需求,於109年4月24日以台內營字第1090805879號令訂定發布「建築物結構用混凝土細粒料中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檢測及訓練實施要點」,並依該要點規定於109年10月28日認可檢測方法,及協調台灣區預拌混凝土工業同業公會召開訓練班,預計於109年12月底前,可達全國混凝土供應者至少1位檢測人員之目標。爰配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涉及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之規定自110年1月1日生效,「建築物結構用混凝土細粒料中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檢測及訓練實施要點」第5點及第6點有關混凝土供應者辦理自主檢測及建築物承造人申報勘驗時應檢附檢測報告書之規定,亦定自110年1月1日生效。

正確應用煉鋼爐碴 對工程及環境具有正面效益

「爐碴(石)」為鋼鐵業於製程中所產生的副產物,其依不同製程階段而產生有不同種類的爐碴副產物,有一般工程常見且已被普遍再利用的水淬高爐石粉,其工程品質為國際認可,除可創造資源的新價值,減少工業廢棄物外,亦能促進資源永續循環;也有不得使用於建築結構物的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應加強使用上的管理。

內政部依「建築物結構用混凝土細粒料中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檢測及訓練實施要點」第5點及第6點,透過建築施工管理,引導混凝土相關業者自主管理,避免誤用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以強化建築物混凝土工程品質,及維護建築物之安全。

發 言 人:陳繼鳴 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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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建築管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