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109年度全國公園無障礙環境考評七月開跑
為持續推動都市公園綠地無障礙環境建置工作,內政部營建署預計於今(109)年7月起展開考評行程,首先將針對6直轄市與基隆、新竹及嘉義等3市辦理都市公園綠地現地抽驗及政策作為審查;其餘13縣則將於明(110)年上半年開始辦理。俟完成全部考評作業後即召開檢討會議發布成績。
因應高齡社會 接軌國際身權公約
營建署表示,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高齡化時程資料顯示,我國已於107年轉為高齡社會,推估將於115年邁入超高齡社會,為因應年長者、兒童、行動不便者及身心障礙者戶外活動之需求,實有必要推動友善環境相關措施,提供民眾無障礙生活環境。
此外,為接軌國際身權公約CRPD,確保身心障礙者及高齡者通行權益,改善都市公園綠地無障礙設施與服務水準,提供民眾無障礙遊憩休閒的活動空間,營建署係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7條第2項規定及內政部訂頒「內政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持續辦理都市公園綠地無障礙環境考評工作。
考評項目兼顧政策與實務作為
營建署表示,109年及110年都市公園無障礙環境督導計畫已於109年5月18日函頒,評分項目分為政策與實務作為2大項,其中政策作為分數佔40分,評分項目主要包括地方政府是否訂定車輛擅入罰則規定及處分情形、日常維護人力及預算編列、無障礙設施設備清查及缺失通報列管等重點,另外,也會將過去民眾與公民團體關心議題及是否邀社區及身障團體參與設計等納入評分項目。
至於實務作為分數佔60分,先由營建署、專家學者及公民團體組成現地抽驗小組,由地方政府提報代表性公園中挑選3處,並得由公民團體委員自行推薦增加勘檢地點,進行現地勘驗與評分。評分項目主要包括出入口、通路、設置設施設備之可及與近用、標誌及其他設置方便各種障別使用或符合性別平等之設施設備等。
公開考評結果 持續改善精進
營建署表示,考量城鄉差距、人力經費及各地方政府轄管公園綠地數量不一等因數,受考評縣市將分為都會型甲組(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都會型乙組(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城鎮型(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及花東離島型(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等4組,考評結果分為特優、優等、尚可、待改善等4等第,預計於110年9月公布,並函送受評縣(市)獎懲之參據。
營建署自103年推動都市公園綠地無障礙環境建置工作迄今,地方政府考評成績逐年均有提升,且獲相關公民團體肯定,顯見督導計畫已初具成果,各地方政府及所屬公園綠地管理單位已逐步落實及理解無障礙環境建置觀念。為因應社會期待,營建署除持續要求地方政府賡續改善精進之外,並將舉辦研習課程、邀請相關專家學者與管理單位進行經驗與技術之交流分享,對於技術面、法規面滾動檢討,提供管理單位執行之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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