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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橋頭科學園區通過都市計畫審議 營建署:開發時程大幅縮短

高雄橋頭科學園區都市計畫變更昨(29)日通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有媒體報導高雄市都發局林裕益局長說這是「只聞樓梯響」,營建署對此回應,政府相關單位均努力將都市計畫、環評、區段徵收及招商等各程序平行推動,目標110年底讓廠商可以進場選地規劃,歡迎林局長一起加入努力。

廠商110年即可選地規劃設廠 設置進度與時程大幅縮短

營建署表示,自107年7月行政院確定開發橋頭科學園區後,科技部、內政部即積極辦理各項作業。其中可行性評估於今年3月27日審查通過,籌設計畫於10月經國家發展委員會修正通過,都市計畫變更部分,已於昨(29)日審定,確定其開發範圍,後續將配合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時程,同步辦理區段徵收計畫之研擬、核定及公共工程施作。

營建署強調,為加速廠商進駐時程,預計於環境影響評估完成後,便緊接辦理區段徵收計畫公告及後續發價程序,預計於110年底即可辦理申領抵價地及配合科技部招商,提供廠商同步勘選用地規劃設廠,大幅縮短行政程序。

優先興闢聯外道路 中央已補助高雄市政府土地費等開闢費用

為建構橋頭科學園區完整之聯外交通系統,營建署奉行政院指示,由新市鎮開發基金補助高雄市政府,優先興闢連接中山高速公路岡山交流道之友情路、大遼路及1-2號計畫道路。友情路部分,營建署已於107年12月起陸續撥付土地費、地上物補償費等,日前已於108年10月將工程發包,預計11月舉辦開工動土典禮;大遼路部分,其基本設計及經費已經審查完竣,高雄市政府預計11月辦理公開招標作業;1-2號計畫道路之基本設計及經費亦經審查完竣,但因工程金額較高,預計11月送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審查。

橋頭科學園設置過程 高雄市政府承諾積極協助

營建署表示,自107年7月開始橋頭科學園設置作業後,行政院、科技部及內政部已分別召開多次協商會議,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工務局、環保局、地政局、水利局等相關單位均有派員參與,並承諾積極協助辦理,協商過程中,充分展現中央與地方政府分工合作的行政效能,大幅縮短行政程序,期能掌握產業發展契機,並無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林局長所稱情事發生,特予澄清。

聯 絡 人:蘇崇哲 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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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新市鎮建設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