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住宅補貼開始受理申請
今(108)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為7月22日至8月30日,住宅補貼項目包含租金補貼6萬5,963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4,000戶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000戶。有補貼需求且符合資格的民眾,可擇一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或是至內政部建置的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依地區分為數種補貼金額或額度
租金補貼金額依不同地區提供4種補貼金額,如下表。
直轄市、縣(市) | 租金補貼金額 (每戶每月最高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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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 5,000元 |
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新竹市、新竹縣 | 4,000元 |
臺南市、高雄市 | 3,200元 |
臺灣省(不含新竹市、新竹縣)、金門縣、連江縣 | 3,000元 |
可至「住宅補貼專區」查詢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民眾如想進一步瞭解補貼內容及申請資格等相關資訊,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住宅補貼專區」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02-2192-0600,有專人接聽,服務時間為7月10日至9月9日,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
單位主管:歐正興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25
發稿單位:國民住宅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