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瑞都工商綜合區回復農業區案 內政部:經濟部是審查開發人變更與都市計畫變更無關
有關新瑞都工商綜合區變更回復農業區案,內政部今(12)日重申,本案是由高雄市政府主動提報內政部都委會審查,都委會尊重市府決定並依法審議,至於經濟部在今(108)年3月20日主要是審查工商綜合區開發人變更,與都市計畫變更案無關。
內政部表示,經濟部訂定工商綜合區相關規定,以輔導民間企業投資工商綜合區並促進產業升級。原申請人新瑞都公司於84年間取得經濟部推薦函,後因新瑞都公司破產廢止公司登記,改由板信資產管理公司繼受開發權利,並經經濟部103年同意變更開發人,板信資產管理公司於去(107)年10月間將本案土地售予隆元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義聯集團子公司),經濟部於3月20日審查開發人變更事宜。
內政部強調,新瑞都工商綜合區變更回復農業區案,是高雄市政府府內高層同意後,於今年1月21日函送相關資料到內政部,內政部都委會原則每個月召開2次會議,而且固定於星期二召開,因此本案在農曆新年之後排入3月19日(星期二)第942次會議審議,完全尊重高雄市政府主動提報都市計畫變更案件,與經濟部審查開發人變更事宜,完全不同。
內政部指出,各地方政府拼經濟,中央將提供一定的支持,後續本案新承受單位如提出新的開發計畫需求,可另案循法定程序向高雄市府提出都市計畫檢討變更作業,並由市府協助後續用地變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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