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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已要求擱淺於許厝港濕地之貨輪不得影響濕地環境,並請相關單位協助佈設攔油設施

蒙古籍「旺榮」貨輪1月6日上午因失去動力,擱淺於桃園大園區新街溪出海口,涉及許厝港重要濕地範圍,位於該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之其他分區(亞潮帶生態區),經海巡署及桃園市政府等相關單位表示目前尚無漏油情形。

營建署已於相關緊急會議多次表示擱淺船體拖帶及抽油相關作業務必妥善處理,不得破壞濕地礁岩,過程中切勿造成海岸濕地污染,以維許厝港濕地環境。後續如有於破壞或汙染重要濕地等情事,將請代管單位桃園市政府依違反濕地保育法第25條,處以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或恢復原狀;屆期未改正或恢復原狀將按次處罰。
為避免該貨輪抽油作業完成前發生漏油情事,內政部營建署已函請交通部航港局協助佈設攔油設施,以降低對許厝港濕地生態環境之影響。

單位主管:陳興隆 分署長
聯絡電話:02-2772-1350*204
發稿單位:城鄉發展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