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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寬頻管道佈纜,促進數位經濟發展

營建署於94-98年度辦理M臺灣計畫,建設寬頻管道5,800公里,今為配合行政院所頒「數位國家 創新經濟發展方案(2017-2025)」,完善通訊傳播基礎建設、建立適合數位經濟發展環境之宗旨,訂定「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寬頻管道後續佈纜績效督導計畫」加速佈纜率提升,並依計畫督導已建置寬頻管道之縣(市)與機關,促進其所建置寬頻管道之佈纜成效,以達成行政院方案目標。

藉由佈纜績效顯著之機關分享,加速寬頻管道佈纜推動

全國寬頻管道進駐之纜線長度至今年第3季已達17,944公里,年度可收益金額約3億3千餘萬元。其中直轄市前3名,臺中市年收租金約6千4百萬元、高雄市約5千7百萬元、臺南市約4千4百萬元;縣市部分,嘉義縣約2千3百萬元、新竹縣約1千3百萬元、苗栗縣約1千萬元,將有效挹注各機關寬頻管道管理所需。

就管線業者簽署需求同意書之今年第3季佈纜比例(佈纜長度/需求長度)前3名為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約390%、經濟部工業局約330%及新北市政府約208%;較不理想者為雲林縣約58%、彰化縣約51.8%及新竹縣政府約51.2%。年度總佈纜比例(佈纜長度/管道長度)前3名為經濟部工業局約868%、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約597%及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約540%;較不理想者為新竹縣約160%、彰化縣約150%及雲林縣政府約133%。

年度佈纜增加長度前3名為桃園市約197公里、臺南市約155公里及臺中市政府約76公里。今年度按季辦理專案檢討會議,並請佈纜長度提升且績效較優之受補助機關於會議中分享執行經驗。藉由其經驗分享,亦將有效助益其他受補助機關對於寬頻管道佈纜等相關業務之推動。

持續推動寬頻管道佈纜等相關督導作業

營建署將請各機關持續積極提升佈纜績效,並要求佈纜比率未達全國平均值之機關務必落實召開佈纜協調會議,督催纜線業者儘速依需求同意書長度進駐佈纜。今年度8月已辦理臺中市現地督導查核,並將持續於9至10月辦理嘉義縣、雲林縣、基隆市、臺東縣、花蓮縣等縣市督導作業,邀請專家會同參與,提供專業意見,強化各機關佈纜績效及管理相關配合措施。

單位主管:黃敏捷 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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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公共工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