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委會106.1.24第893次會審議通過「變更大湖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及住宅區為河川區)(配合後龍溪大湖二號堤防防災減災工程)案」
後龍溪上游區段位處山區,目前經濟部水利署每年編列經費由下游往上游治理,苗栗縣政府為配合「後龍溪治理基本計畫」之「後龍溪大湖二號堤防防災減災工程」用地取得及工程施作,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本案都市計畫個案變更。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此段河道為該治理區段內最富庶精華地區,右岸為廣大之草莓園,本次審議通過之個案變更預計將現有部分高度不足的堤防得以進行整治加高加強;未來沿計畫水道線執行大湖二號堤防延長工程完成後,可以保護河岸腹地,於可能氾濫或易遭洪水沖擊處築堤或護岸保護,使堤內草莓園與民宅免於洪犯,以確保附近民眾居家財產安全,減少災害損失並提高該地區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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