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通過「佛光山佛陀紀念館宗教園區整體變更開發案」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今(13)日第485次會議,審議「佛光山佛陀紀念館宗教園區整體變更開發案」,本案重點是整併原先已許可的佛陀紀念館、自在寮、弘法廣場等3開發計畫案及申請擴大藏經樓範圍,並與高雄市政府跨局處相互合作,確保與周邊交通、防救災規劃更加完備。
本案是高雄市政府宗教使用專案輔導合法化案件,內政部經過3次專案小組、2次大會審查。本次會議申請人明確承諾涉及部分國土保安用地違反使用,將採取造林及綠化等復育措施,以恢復原有功能及減輕環境衝擊;大型宗教慶典進行時,也會配合周邊農產業生產環境,規劃合宜人潮管理及防、救災動線,降低大型群聚活動意外發生風險。
國土署最後表示,此類專案輔導案件必須符合國土計畫及全國區域計畫之土地使用原則,並經審議程序辦理。後續,高雄市政府會督促申請人落實承諾事項,維護整體國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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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國土計畫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