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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公設解編審決207案 中央地方攜手守護民眾權益

為積極解決全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長期未取得、未開闢之難題,內政部持續與各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加速辦理公設保留地解編之專案通盤檢討作業。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22)日表示,自 107 年推動公設保留地解編至今,全國各縣市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件共計 319 案,在中央與地方共同戮力推動下,目前已順利審決 207 案,其餘案件正由地方政府依據審議意見修正或由都委會積極審議中。

國土署指出,政府高度正視長期受限之公設保留地議題,為破除過往行政審查瓶頸,中央特別創新導入「分階段提會審議」機制,以加速行政作業與精進審議流程。都委會自115年3月起於4 次會議期間,積極協助屏東、彰化、臺南、花蓮、南投、苗栗、新北、宜蘭、嘉義、臺中、臺東及澎湖等 13 縣市政府,以分階段方式完成審議,各縣市亦承諾提出後續案件預計審議之具體進度,此舉有效促成中央與地方在審議量能上的良性滾動與精準對接。

國土署最後強調,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攸關廣大民眾之財產權益,除感謝各地方政府長期以來的支持與協助外,同時也籲請各縣市務必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19 條之審議期限規定,按權責加速辦理相關作業。未來內政部將持續秉持務實態度,在兼顧都市發展機能、公共利益與民眾財產權益的前提下,全力加速土地活化利用,化解民怨並落實參與式空間活化,為國人打造更具韌性且公平的居住環境與都市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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