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持續推動都市更新及老宅延壽等多元措施 積極守護國人居住安全與品質
行政院日前召開經濟發展委員會「包容成長」組顧問會議,期盼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等擴大內需政策,為臺灣經濟注入更大量能。內政部今(1)日對外表示,下一階段政策目標為鼓勵民眾自行實施都市更新,政府會健全管理機制,讓民眾能夠依照居住需求量身打造及透過住戶共識來推動,並提供相當財政支持新措施,以協助有安全疑慮之建物能夠加速重建。
內政部在去(114)年12月17日已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函送行政院核轉送立法院審議,內容包括「老宅延壽法制化」、「刪除條例期限」、「精進重建適用範圍」,及「新增捐贈公益設施容積獎勵」、「稅減優惠」等重點。此外,行政院去年12月30日也完成「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及「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之審查,預計於計畫及補助辦法核定發布後1個月內受理民眾申請為原則,並將分期撥款建議原則納入「老宅延壽申請作業流程參考指引」內,供各地方政府依實際受理情形訂定請款規定,以降低財務門檻及民眾墊付款項之負擔,後續也會依據實際辦理情形,適時檢討補助方式與請款流程。
內政部補充,近年都更危老政策推動成效概估總投資金額達1.84兆元,其中公辦都更部分,截至去年已累積社會住宅3,991戶、創造托兒及托老空間共35處及占地6千餘坪,另有活動中心、身障及展演空間等共21處,面積逾3千坪。另考量部分屋齡超過30年以上但安全無虞之建物,暫時無重建需求者,可採取老宅延壽方式,優先完成外牆整修、防水隔熱、老舊管線更新、扶手更新、地面防滑與高低差改善、增設電梯及無障礙設施等機能改善工程,公寓公共空間每棟最高補助960萬元,室內私人空間每戶最高補助30萬元。原則上,申請案經地方政府審查核准後,得撥付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補助費用及第1期建築物修繕補助款(以核定補助金額30%為限);並於完工備查後撥付剩餘款項,經由政府撥款便民之措施,將可大幅降低民眾修繕負擔,並可達到延長建物使用年限、強化住宅安全,及提升建築安全與永續性能等多重效益。
為使民眾更加理解老宅延壽計畫內容及補助項目,內政部自去年11月底優先從人口稠密、老屋較多的區域開始辦理巡迴說明會,至今已辦理10場,後續也會透過多元宣傳管道,加強政策溝通及說明,預計116年底前,鼓勵屋齡達30年以上的4至6樓公寓,以及6樓以下的透天住宅進行修繕。同時,為務實解決人屋雙老情形,現在也將高齡者、弱勢族群與老舊建築實際條件納入整體評估並提供補助加碼等支持措施。
內政部最後表示,臺灣正面臨氣候變遷加劇、人口結構轉變、生活型態調整等各式挑戰,必須依據社會情勢變化,滾動式檢討都市更新政策之推動方向。另2050淨零碳排已是國家發展之重要目標,有安全疑慮之建物就透過危老重建路徑及配合淨零減碳建築工法等完成更新;無安全疑慮者,就能透過定期養護及修繕,讓現有房屋資源能夠延長使用及妥善利用,讓青年、新婚家庭、學生、弱勢族群及年長者都能享有安穩住所,一個有生命力的城市是能讓新、舊景觀能夠平衡共存,同時也要回應民眾對於生活的想像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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