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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作業系統115年1月1日正式上線 內政部國土署:提升整體申報作業效率 精進營造業無紙化減碳措施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精進營造業管理制度、提升淨值申報作業效率及強化營造業資訊透明度,推動「營造業淨值及承攬總額申報作業系統」 將於115年1月1日正式上線啟用,營造業過往僅能透過紙本方式申請,現在採用線上申報,可加速受理時程。電子化作業上路後,廠商可以透過線上填報及文件上傳功能即時更新相關資料,有助於地方政府即時審核,同時還能響應無紙化政策,減少紙本文件耗費,落實節能減碳與數位轉型趨勢。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指出,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7條規定,營造業者應於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間,向登記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為優化全國機關處理該業務之行政效率,本署積極建置數位化申報系統,已於今(114)年7月展開試辦,並完成全國22縣市地方政府承辦人員、相關公會及營造業者之系統操作教育訓練說明會,以確保該系統能在明(115)年1月系統順利上線及提供便民服務,期盼透過簡化申報流程,來提升整體申報正確性及縮短作業時間。如操作過程中有任何疑義,可透過系統廠商客服專線(02-2748-5205),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皆有專人服務。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說明,「營造業法」第7條規定,綜合營造業分為甲、乙、丙三等,並依業績量及竣工工程金額達一定標準後得申請升等,透過線上申報整合淨值及承攬總額資料,可讓中央及地方即時掌握營造業經營概況,優化分級管理基礎,利於促進產業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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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營建管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