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手民間合作 透過都更分回 持續擴大國內婚育宅供應量能 內政部國土署:降低年輕世代居住負擔,營造婚育友善環境
總統賴清德今(20)日出席第七屆危老、都更博覽會開幕致詞,談到關於全國「興建的私人住宅」設法合作,取得房子供民眾,或是青年使用之議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政府為回應青年居住需求及少子女化挑戰,會透過「婚育宅 優先住 加碼補-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經由都更分回、中央直接興建完工及林口世大運之社會住宅進行調配,今(114)年底可以在臺北、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及高雄市釋出千餘戶婚育宅,未來3年內會再釋出1萬戶;另截至今年6月底,中央、地方政府及各級住都中心辦理公辦都更案件,已提供近4千戶社會住宅,做為國人居住選擇。未來也會繼續推動都更、危老重建,及配合婚育宅政策,讓公辦都更案件所提供的社會住宅,優先做為婚育宅使用,並朝向與民間合作,透過都更分回方式,來增加房源,以降低年輕世代居住負擔,營造婚育友善環境。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入住婚育宅且育有學齡前幼兒的家庭,承租年限最長可達12年,以確保居住穩定性及滿足子女成長、就學之需求。另為提升育兒居家環境安全,增加包租代管社會住宅修繕補助額度,可用於新購、修繕育兒居家安全相關項目(例如防墜設施、防撞條、防撞地墊、防燙圍欄、插座安全蓋、安全鎖等),並補助房客修繕每年6,000元,以守護孩童平安長大。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說明,租金補貼部分,針對婚育族群所得標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由最低生活費3倍放寬至3.5倍,所得放寬後符合資格之家庭,依現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加碼制度辦理。另在方案公布後,登記結婚或育有新生兒的家庭將再擴大加碼,自登記結婚2年內加碼補貼50%,每多生1胎再加碼補貼50%,只要民眾敢婚、敢生,政府一定全力給予支持。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政府就是婚育家庭最堅強的後盾,除既有居住政策外,刻正研議修正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將新增社會住宅容積獎勵項目,規範符合一定樣態的公辦都更案優先提供社會住宅。此外,未來也會透過金融支持、稅賦減免與專業輔導等管理策略,與民間共同合作,擴充房產供應來源,以提供民眾或青年使用,一同落實社會照顧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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