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不肖水肥業者惡意傾倒油污廢棄物 依廢清法要負擔刑責 內政部國土署:運用即時監控系統強化監督管理 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

有關臺中市地檢署「黑水專案」查獲2家環保公司夥同下水道工程承包商,在下水道非法棄置水肥及油污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22)日說明,水肥經處理後,再排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當地縣市自治規定收取污水下水道使用費;而油污等廢棄物如有清運處理之需求,則應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廢清法)相關規定,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合格業者妥善處理。而本案已明顯違反廢清法第46條規定,違規業者要負擔刑責及相關處分。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說明,本案是本署下水道工程分署所代辦「臺中市11期重劃區及四張犁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第1分標」,依據契約工程規定,承包廠商如有違反環境保護或職業安全衛生等法令,情節重大者,得以解除契約及暫停執行。本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本署全力配合調查釐清案情,如案情屬實,將依據契約、政府採購法等規定檢討及追究施工廠商及監造廠商責任。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為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會加強宣導及要求工程監造廠商運用工地即時監控系統,落實監督管理。

 

單位主管:陳高孝 副分署長
聯絡電話:02-8995-3915
發稿單位:下水道工程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