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監察院調查報告有關雨水下水道設施維護督導案 內政部國土署:前期已針對問題 積極精進管理規範並要求各縣市政府落實專款專用
監察院依據審計部查核資料,指出中央補助縣市政府辦理雨水下水道清淤之補助工程款,實際用於疏濬清淤工程比例偏低,多數用於設施維護或搶修工程,並在日前提出調查報告及督促內政部改善管理缺失。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回應,由於各縣市政府普遍會委由鄉鎮公所將水利設施之疏通、修繕及日常維護等需求整合發包。因此,為改善此狀況,本署去(113)年即檢討管理規範,要求地方政府落實專款專用,並同步加強維護管理訪評機制,以作為中央後續補助之參考依據。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充,面對極端氣候及急降雨成災的氣候環境,日常執行下水道疏濬清淤工程是維護管理作業的一環,惟部分地方常因業務分配及人力考量等因素,委由基層公所整合發包執行,對此,地方政府也應善盡責任,具體落實清淤防災整備工作。另本署同時透過資訊系統方式管理及要求地方政府預先提報清淤長度及定期召開會議檢討執行成效,後續將依監察院意見持續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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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下水道永續營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