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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政府應嚴格把關民間申請土地變更案 維護國土環境永續 內政部國土署:持續推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利於區域計畫法轉軌銜接國土法

台南市地政學會與國立成功大學在15日共同舉辦「2025年第1次台南市地政法學研討會暨成功大學府城地政法學論壇」,有關與會學者提出國土計畫法展延6年,可能導致農業用地變更量大增,呼籲政府應有相關配套措施之提醒。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各縣市政府在受理民間申請土地變更案件時,仍應循區域計畫法及既有審查機制依法嚴格把關,以兼顧國土保安及地方發展需求。此外,內政部也會依據立法院就國土計畫法修法所提之附帶決議,持續推動鄉村地區整體規劃、檢討個案變更相關規定及加強違規查處等措施,以利後續區域計畫法轉軌銜接國土計畫法。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充,國土計畫法已明文納入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讓地方政府為提供公共設施及改善生活環境等公共利益,可以透過研擬鄉村地區計畫另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並結合縣市國土計畫,賦予地方政府可以依照在地土地使用需求,務實推動具體可行之計畫;中央也會就農村社區土地重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等制度、議題繼續與地方進行溝通與研商,讓國土計畫法能夠即早上路;並再次重申,國土計畫是為使國土建立合理使用秩序,中央與地方要務實面對國土資源所面臨的危機,包括土地因零星變更及蛙躍式開發而導致破碎化;農地炒作、農產業對於生產及農產加工之設施設備需求、以及原住民族住宅合法化等情形,也會持續與地方、民眾凝聚國土計畫上路共識,讓國土資源能被有效利用且合理發展,照顧大眾權益及落實國土永續目標。

 

單位主管:蘇崇哲 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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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國土計畫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