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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考量園區必要性、都市防洪與整體景觀 內政部都委會修正通過「澄清湖運動園區」案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今(17)日召開第1069次會議審議「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配合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暨捷運黃線Y3站建設計畫)案」(以下簡稱本案)。國土管理署表示,有關民間團體所關心的澄清湖防洪治理及風景區景觀等問題,高雄市政府已依照內政部都委會第1066次審議之決議事項及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進行具體補充。市府代表現場也針對澄清湖後續排洪、防災、公共設施改善需求及串聯捷運黃線開發進行逐一說明及釐清各項爭點,經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並充分討論後,決議修正通過;同時請市府就公民團體所提建議意見,在法定計畫書內就現行澄清湖之蓄水機制、因應氣候變遷之都市防災計畫等分析過程完整補充。

高雄市政府代表現場表示,本案配合近期職業棒球之發展政策,確實有改善澄清湖棒球場設施之需要,適度引入運動相關產業,並結合大眾運輸導向(TOD)之發展策略,透過高雄捷運黃線Y3、Y4站設置及沿線公有土地開發之規劃,以促進整體運動園區及周邊交通路廊之建置。此外,考量開發後所帶來地表逕流增加之外部性,市府依據出流管制之水理分析結果設置公園兼滯洪池用地,約可增加6萬噸滯洪容量,以確保氣候變遷之治水韌性調適能力。

另涉及捷運開發區位於澄清湖邊之景觀影響,高雄市政府說明,會以建築設計及立體連通等方式增加湖岸景觀可及性。委員會上也作成決議,請高雄市政府需在細部計畫內研提相關都市設計準則,以落實本案主要計畫所研提之都市再生構想及發展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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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都市計畫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