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社宅多元規劃要實在,填報中央個案內容有爭議
有關新北市政府近期表示透過容積獎勵捐贈取得457戶、透過都更分回取得678戶,並請營建署於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納入都更分回及容積獎勵取得社宅數量,營建署表示,因市府所報案件尚未符合社宅個案達成之原則,該署已函請市府儘速統釐清、修正及確認填報資訊。另該府所稱規劃新泰塭仔圳等處整開區規劃社福設施用地,作為往後興辦社會住宅的儲備用地,應要有委外或自行辦理之先期規劃,請實際執行以具體提升數量。
社宅按院核定計畫務實推動 推動資訊公開透明
營建署表示,依據行政院106年3月核定之「社會住宅興辦計畫」8年20萬戶為社宅興辦目標,其中透過都更分回或容獎捐贈等方式取得社會住宅,與政府直接興建方式不同,因此係以案件「取得建築執照開工」時,方視為達成。
營建署於109年建置「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及儲備用地執行進度管考系統」,讓社宅資料申報更為即時、正確,以落實社宅進度管控,新北市政府所報都更分回等案件,部分仍在都市計畫階段,除不符合行政院核定之達成原則,亦容易遭外界質疑社宅成果有魚目混珠,折損過往社宅政策的形象與努力,營建署已於111年7月26日函該府,敘明住宅法施行細則規定及系統填報原則,請新北市政府遵守。
新泰塭仔圳等七處整開區規劃社福設施用地 可向中央申請先期規劃補助
營建署強調,依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內政部可補助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先期規劃費,然營建署歷年補助新北市政府社會住宅先期規劃案中,並無該府所稱之新泰塭仔圳、新店十四張站B單元區、蘆南、蘆北、土城彈藥庫、土城暫緩發展區、中和灰磘等七處整開區規劃社福設施用地案件,營建署呼籲,新北市政府應公開以上的案件規劃內容,如有需求也可向營建署申請先期規劃補助,以實際執行數字來證明政府推動居住正義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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