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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籲請北市府於大巨蛋辦演唱會 務先訂定活動安維計畫 保護民眾安全

臺北大巨蛋原核准為體育館使用,據媒體報導,依照臺北市大型群聚活動的管理要求,大巨蛋舉辦非體育賽事活動安全消防安全已經過第三方單位驗證通過。

由於監察院不久前才對臺北大巨蛋案提出調查意見及糾正,內政部提醒北市府及體育館園區營運單位允應切實演練消防災害搶救計畫,並累積經驗逐次改善,提升公共安全品質,確保人民生命財產,以化解民眾疑慮。而在每次舉辦演唱會活動之前,務必先行擬定活動安全維護計畫,並實際演練,以確保活動安全。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未來也會持續檢討精進建築物防火避難設計以因應多元複合使用的活動需求,提升臺灣建築公共安全品質。


單位主管:高文婷 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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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單位:建管管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