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都更條例已有多元建築容積獎勵及優惠措施 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案將有助加速都市更新
今(16)日媒體報導針對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可促進主幹道兩側高層建物更新1事。國土管理署表示,臺灣歷經多次地震災害,居住安全攸關國人生命財產保障,因此都市更新工作必須持續推動。中央推動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法工作,放寬921前興建原容積大於法定容積的建物、實施容積率管制前就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或已蓋好的高層建物容積認定標準,以增加其參與都市更新誘因及有助更新工作推動,預計完成立法三讀通過後,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法工作,鑒於國內實施容積率管制前就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是依建造申請時的建築法規及921大地震前的耐震規定,恐有耐震不足之疑慮,透過本次修法,可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
本次修法明定條例修正實施前,實施者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案件,亦得適用修正後原建築容積獎勵規定,以全面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意願,強化國內居住品質及國人安全。
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目前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已送請立法院審議,將持續與立法院溝通協調,盼早日完成法定程序,以加速都市更新及達到民眾居住安全之施政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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