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築物空氣調節設備專業工程部分專業技師辦理簽證項目之專業技師疑義乙案,本部意見詳如說明,請查照。
經濟部函 85.05.29.經工字第85890105號
說明:有關空調設備之專業技師,本部工業局前曾函請考選部從考選觀點就機械工程科、電機工程科與冷凍空調工程科三科之區別表示意見,案經該部85.05.02.選專字第04020號函復略以:民國78年新增冷凍空調工程技師前後,有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暨檢覈筆試機械工程技師與電機工程技師應試專業科目變動不大;冷凍空調工程技師之執業範圍與機械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之執業範圍完全不同,亦無重疊性。準此,基於技師分科之專業分工精神及培養專業技師從事專門技術之規劃、設計業務,冷凍空調工程技師應屬建築物空氣調節設備專業工程部分專業技師辦理簽證項目中之專業技師,至於具體簽證個案,簽證項目如涉及機械工程、電機工程技師之執業範圍,則該2科技師得辦理該項目之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