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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坐落之土地因都市計畫劃定為住宅區,其土地分割應否受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之限制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

內政部函 84.10.24.台內營字第8406490號

說明:

一、依據台灣省政府地政處84.03.31.84地一字第18736號函及省、市政府地政及建管機關所提意見辦理。

二、農舍坐落之土地因都市計畫劃定為住宅區,其土地分割應依其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包括建蔽率、容積率等有關規定)及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