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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文林木業有限公司於基地內設置露天堆置場(有鋼筋混凝土柱樑但無屋頂之吊車架場)是否應申請建照執照及建蔽率乙案,按建築法第7條之規定本案應屬雜項工作物,應按有關之規定申請執照,復請查照。

內政部函 69.04.30.台內營字第021124號

說明:

一、復 貴廳69.04.02.69建四字第15823號函。

二、檢還原送附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