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建築法第6條疑義乙案電希知照由。

內政部函 61.06.10.台內營字第472762號

說明:

一、61年5月17日建四字第046948號呈悉。

二、查建築法第6條:「本法所稱公有建築為政府機關……」按公立各級學校屬政府機關之列,公立各級學校之建築物,自應屬公有建築。

三、電希知照。

四、副本抄知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本部營建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