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函詢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其「已建築供居住使用之合法建築物基地者」其認定方式疑義乙案
有關貴府就旨揭已建築供居住使用之合法建築物基地及面積之認定,經查本署102年4月2日內授營中字第1020131852號函說明二、三曾函釋有案,請貴府確實查明本案該基地實際供居住使用情形,本諸權責參酌上開函釋認定原則依法核處。
有關貴府就旨揭已建築供居住使用之合法建築物基地及面積之認定,經查本署102年4月2日內授營中字第1020131852號函說明二、三曾函釋有案,請貴府確實查明本案該基地實際供居住使用情形,本諸權責參酌上開函釋認定原則依法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