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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住宅補貼申請人之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需檢附入出境紀錄,其審查原則疑義案

內政部營建署103.10.30營署宅字第1030070647號函

有關 貴局函詢經查調部分外籍人士入出境紀錄目前為出境狀態,但申請當下為入境,其審核採取原則是以申請當下或是以目前查調資料為依據乙節,依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24條第1項略以:「申請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者資格審查及申請人年齡之計算,以申請日所具備之資格與提出之文件為審查依據及計算基準。」故外籍人士入出境資料之審核,請以申請日之資料為審查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