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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依離島建設條例第7條第3項規定辦理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核定事宜乙案

內政部102.7.2台內營字第1020230424號函

查離島建設條例第7條第3項規定,「重大建設投資計畫其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變更由縣(市)政府核定之,不受都市計畫法...暨相關法令之限制。」符合同條第1項規定經該條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為重大建設投資計畫之都市計畫案,經都市計畫程序辦理公開展覽與審議後,縣(市)政府得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7條第3項予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