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簡化金融機構申撥青年安心成家之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國庫補貼利息之核撥清單乙案
內政部營建署102.4.25營署宅字第1022908432號函
依金融機構申撥青年安心成家之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國庫補貼利息作業程序第2點第1項第1款略以:「各承辦金融機構總行應於每月指定日前……,將上月份辦理本貸款……申請核撥清單……,備文函送本署申撥國庫補貼利息;並將上述資料電子檔上傳本署『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補貼作業系統』。」之規定, 貴金融機構自98年開辦至101年止,原備文函送本署申撥國庫補貼利息之申請核撥清單頁數多達數百頁,為達節能省碳、簡化流程及提高效率之目的,修正備文函送之格式(如附件),將於102年4月25日於青年安心成家補貼作業系統(銀行端)正式上線。自102年5月1日起,請依附件格式備文函送本署申撥國庫補貼利息,原申請核撥清單明細則由 貴金融機構自行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