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及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之租金補貼,其性質係屬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貼乙案
內政部營建署101.3.5營署宅字第1010012677號函
本部依據行政院核定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及「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辦理租金補貼,係為協助新婚或育有未滿20歲之子女之夫妻,及無力購屋之中低收入家庭租賃住宅,減輕租賃負擔,以居住於適居之住宅。該二方案係補助民眾每戶每月最高新臺幣3,600元現金,屬現金補助之福利措施。
內政部營建署101.3.5營署宅字第1010012677號函
本部依據行政院核定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及「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辦理租金補貼,係為協助新婚或育有未滿20歲之子女之夫妻,及無力購屋之中低收入家庭租賃住宅,減輕租賃負擔,以居住於適居之住宅。該二方案係補助民眾每戶每月最高新臺幣3,600元現金,屬現金補助之福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