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陳情暫緩核發其原承租地之建造執照案,復請 查照。

內政部函 70.02.21.台內營字第006909號

說明:

一、復 貴府70.01.22.70高市府工建字92號函。

二、查本案出租土地原有租賃關係,既因租約終止而消滅,復經法院三審判決拆屋還地,要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建築,其合於建築法令之有關規定者,如別無法律原因,即不得任意停止給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