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莫拉克颱風受災戶之受毀損住宅已修繕完工,且係受災戶先行墊付修繕費用(逾新台幣50萬元)訖者,可否申請「莫拉克颱風受災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乙案
內政部98.11.11台內營字第0980811248號函
一、依據本部訂頒「莫拉克颱風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莫拉克颱風受災戶如欲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須備齊相關申請文件後,向承辦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查申請人資格條件符合後,尚須由金融機構勘驗受毀損住宅後,覈實決定實際貸款額度,合先敘明。
二、考量部分受災戶受損住宅之修繕具有急迫性,爰有旨揭情形之受災戶,原則同意其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惟仍請貴公司依據說明二辦理相關事宜,並確認其修繕時間確係於莫拉克颱風發生後,房屋損害確係為莫拉克颱風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