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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徵詢貴金融機構辦理「98年度住宅補貼」購置及修繕住宅貸款之意願一案


內政部營建署98.7.27營署宅字第0982914453號函

一、內政部依據行政院98年6月26日核定之「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及98年度住宅補貼計畫,辦理98年度住宅補貼,共計辦理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萬戶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5千戶。

二、檢附「住宅補貼作業規定」及金融機構辦理「98年度住宅補貼」購置及修繕住宅貸款說明各1份(如doc 附件),若 貴金融機構願依該作業規定及說明承辦本貸款,請於98年8月31日前函復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