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國民住宅條例第三條所稱之國民住宅,係指由政府機關興建,使用國民住宅基金,並由國民住宅主管機關依照國民住宅出租出售辦法之規定,公開出售或出租與收入較低家庭及軍公教人員家庭之住宅。政府機關就公有土地興建
內政部71.7.13台內地字第九八二四一號函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條規定:「政府依本條例規定照價收買、區段徵收或因土地重劃而取得之土地,得隨時公開出售,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之限制。」所稱「公開出售」,包括同條例施行細則第七十八條及都市土地重劃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之「按底價出售」。
內政部71.7.13台內地字第九八二四一號函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條規定:「政府依本條例規定照價收買、區段徵收或因土地重劃而取得之土地,得隨時公開出售,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之限制。」所稱「公開出售」,包括同條例施行細則第七十八條及都市土地重劃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之「按底價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