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因都市更新會之章程變更,致經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內容有修正之必要時應如何處理乙案

內政部92.6.17台內營字第0920007145號函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應依據相關計畫規定實施都市更新事業;為避免實施者有怠惰、廢弛業務、違反或擅自變更章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之情事,影響都市更新事業進度及更新地區權利人權益,主管機關應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五十四條至第五十七條規定,對實施者予以監督及管理。準此,本案如經貴府依上開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檢查都市更新事業執行情形時,發現都市更新會之章程已有變更,且因其變更,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確有配合修正之必要時,可由貴府依上開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限期令實施者改善,並依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計畫之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