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草屯鎮公所辦理草屯鎮都市計畫三十三、三十四號道路(儒林街、平等街)新闢工程,其工程受益費抵繳疑義案

內政部92.12.31台內營字第○92○○91○87號函
按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十二條後段規定:同性質之工程有重複受益時,僅就其受益較大者,予以計算徵收。另依同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六款前段規定:重複徵收之扣除,按前後開徵工程受益費該筆土地負擔受益面之徵收單價計算,受益線重複者亦同,...。本案所述該筆土地如受益面、受益線皆有重複開徵,自得依前揭規定辦理減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