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社區專用下水道管理乙案
內政部營建署92.3.5營署工程字第0920009598號函
新開發社區應依下水道法第八條之規定設置專用下水道並管理之,所稱新開發社區,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四條稱達一百戶或五百人以上居住之社區。本案既已整體開發分區建設,並達前開規定規模,自應依照辦理,並無分區後住戶低於規模之區別。
內政部營建署92.3.5營署工程字第0920009598號函
新開發社區應依下水道法第八條之規定設置專用下水道並管理之,所稱新開發社區,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四條稱達一百戶或五百人以上居住之社區。本案既已整體開發分區建設,並達前開規定規模,自應依照辦理,並無分區後住戶低於規模之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