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91.3.18營署工程字第0910012857號函下水道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用戶排水設備,應由登記合格之承裝商承裝。前揭係指承裝施工,而設計工作,依第十七條規定,得委託登記開業之有關專業技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