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已領有使用之建築物辦理使用用途變更,專用下水道審查流程乙案
內政部營建署90.5.8營署工程字第025222號函
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六款、第十九條第六款及下水道法第六條規定,下水道建設及管理係屬貴府權責。有關已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使用用途變更,其污水處理之審查,請貴府本諸權責,訂定相關辦法規範之。
內政部營建署90.5.8營署工程字第025222號函
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六款、第十九條第六款及下水道法第六條規定,下水道建設及管理係屬貴府權責。有關已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使用用途變更,其污水處理之審查,請貴府本諸權責,訂定相關辦法規範之。